当涂荣膺首批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优良天数比例超八成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
日前,首批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名单正式公布,当涂县上榜,并且位列榜单第一位。
据了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是生态市县创建的升级版,根据《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省环保厅在各地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料审核、现场核查、会议审议和社会公示,决定命名当涂县等9县(区)为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
示范创建有着系统标准要求。《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从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方面,明确30项具体指标,涉及制度与保障机制完善、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系统、资源节约与利用、生活方式绿色化等。
约束性指标是示范创建的“硬杠杠”。涉及环境质量改善的指标均为约束性指标,如优良天数比例≥80%、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等。此外,河长制全面推行、开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等也是约束性指标。
近年来,该县大力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坚持生态强县不动摇,以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为核心,加大环保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执法,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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