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滨江小区一区住房房产证补办
编 号: |
2018062652 |
来信时间: |
2018-06-28 |
类 型: | 我要建议 | 姓 名: | 孙登峰 |
内 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当涂滨江小区一期住房分配7年有余,可是至今仍未分发房产证。请问,是否落实居民补办房产证的政策?切实维护群众自身的权力和利益。 恳请政府发声,给与回复,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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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国土局
   答复时间:2018-07-03
答复意见: 你好! 滨江小区一期为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待该公司到我局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业主方可携相关资料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 目前经我局督促,县经济开发区建投公司已承诺尽快完善登记手续,确保业主可以办理不动产证。
答复单位:住建委
   答复时间:2018-06-2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不属于我委职责范围,请咨询县不动产登记部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