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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2026-07-30 11:15 来源: 当涂县人民政府 背景颜色:

日前,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正全面开展,我县“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顺利通过省、市实地核查。

近年来,我县紧扣“量质齐升”主线,坚持队伍、阵地、机制协同发力,不断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目前全县已创建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国家级2个、省级9个),数量位居全市第一。

一是聚焦“人”的培育,锻造基层法治主力军。持续推进“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常态化举办专场培训、法治故事宣讲及“法律明白人”技能大赛。全县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809名,推动其在法治宣传、矛盾化解、基层治理中积极履职,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是突出“用”的实效,精准服务法治乡村实践。针对农村常见的征地拆迁、婚姻家庭、土地流转等法律问题,开展“守护法治乡村・共建和谐家园”“送法进乡村”等专项普法活动,采取以案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形式,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法治元素融入乡村治理全过程。

三是强化“典”的示范,以点带面提升整体水平。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积极培育指导基础扎实的村开展民主法治建设,系统总结优秀乡村治理经验,通过凝练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典型案例、拍摄《法治筑基处 桃源入画来》专题宣传片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模板,切实发挥标杆引领作用。

四是坚持“严”的标准,建立动态监管长效机制。县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已获称号村(社区)开展实地核查,及时掌握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当场反馈并下发工作提示函,协助指导改进。实行“核查—反馈—提升—巩固”闭环管理,持续跟踪问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标准不降低,推动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量质齐升、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