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081192/202303-00420 信息分类: 政策/水利/通知
发布机构: 当涂县黄池镇 文       号: 黄政〔2023〕18号
成文日期: 2023-03-24 名       称: 黄池镇抗旱预案
政策咨询电话: 0555-6191624 关  键 词: 黄池镇抗旱预案
政策咨询机关: 方小平
索  引 号: 003081192/202303-00420
信息分类: 政策/水利/通知
发布机构: 当涂县黄池镇
文       号: 黄政〔2023〕18号
成文日期: 2023-03-24
名       称: 黄池镇抗旱预案
关  键 词: 黄池镇抗旱预案
政策执行机关: 黄池镇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55-6191624

黄池镇抗旱预案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2402            信息来源:  当涂县黄池镇         发布时间:  2023-03-24  08:20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突发性干旱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旱救灾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工作原则

抗旱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公众参与,军民结合的机制。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坚持依法抗旱,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以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抗旱条例》、《国家防办抗旱预案编制大纲》、《当涂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当涂县大公圩抗旱预案》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池镇范围内突发性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干旱灾害主要包括:干旱灾害、供水危机等灾害。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情况

当涂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介于北纬31°17′31°41′、东经118°21′118°52′之间。北与马鞍山市雨山区和江苏省江宁区相连,西临长江,东濒石臼湖与江苏省溧水县、高淳县相邻,南与芜湖市、宣城市相连。

大公圩位于当涂县东南部,长江下游右岸,面积363km2,除西北角临青山外,四面环水,北滨上姑溪河,东临丹阳湖南、北圩及运粮河,南濒黄池河,西隔青山河与芜当联圩相望,系青弋江、水阳江水系下游第一大圩,也是皖南第一大圩。圩内在行政区划上属黄池、乌溪、石桥、塘南、护河、大陇六镇。耕地面积31.2万亩,其中3.61万亩为旱地

黄池镇位于大公圩的西南角,面积83.5平方公里,北与石桥镇接壤,东与石桥镇和乌溪镇毗邻,西隔青山河、南濒黄池河与芜湖县相望。镇内在行政区域上辖殷村、杨桥、劳动、尚兴、长福、福光、三里、中闸、双沟、渔河、三星、西河、南埂、福山、三合、戚桥16个村、亭头、黄池两个居委会和青山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耕地面积4.7万亩。

黄池镇处于长江下游,属亚热带湿气候,具有气候温和,降水季节性强,梅雨集中,霜期短,日照长,季风显著等特点。据气象资料分析,平均气温15.6℃,多年平均降雨量约1116毫米,年内降水经汛期5~9月份最多,约占全年降水量的60%以上。梅雨期一般持续23d,最长达43d1973年),梅雨量最多达530.9mm1969年),约占全年降雨量的45%。平均无霜期233d,年平均日照时数2100小时左右。季风气候明显,冬季多偏北风,夏季多偏南风,春秋两季多偏东风,年平均风速3.3m/s,最大风速24.3m/s

2.2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黄池镇总人口约5.19万人,18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全镇耕地6.13万亩,全镇盛产粮、棉、油,素有粮仓之称,为市、县主要粮、棉产区;水产养殖鱼蟹效益发达,是享誉江南的鱼米之乡

2.3 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当涂县黄池镇供水水源分本地水资源和过境水资源。

本地水资源主要由降雨产生的径流通过塘坝、圩区沟塘等蓄水工程供水。

2.4 旱灾概况

全镇干旱主要有春旱、夏旱和秋旱,其中夏旱危害最大,秋旱次之,春旱危害相对小一些。由于近年来实施了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全镇抗旱能力明显提高。在轻度干旱年份基本无旱灾面积,中度干旱年份受旱面积也较少,在严重干旱年受旱面积较大,但成灾面积较小,在特大干旱年受旱和成灾面积均较大。轻度干旱发生频率约31遇,以秋旱为多; 中度干旱发生频率约51遇,以夏旱为多; 严重干旱发生频率约101遇,以夏旱和秋旱为多;特大干旱发生频率约201遇。

各干旱等级典型年依据降雨资料、农作物结构和历史典型旱年确定,通过分析,选定轻度干旱为2000年型,中度干旱为1994年型,严重干旱为2001年型,特大干旱为1978年型。

2.4.1特大干旱年(1978)

春夏秋三季特旱,持续时间长。全年降雨量525.4毫米,为多年平均降雨量的50%,梅雨期基本无雨,出现空梅,水稻需水量最多在59月,其间降雨仅282.4毫米,为多年同期平均降雨的44%。与此同时江河水位很低,涵闸无法引水,泵站发生挂口4月下旬设置1处喂水站,为老泵站提供水源。7月上旬,塘坝干涸90%以上,受旱面积达2万亩,成灾面积1万亩。

2.4.2严重干旱年(2001)

春夏两季特旱,全年降雨为645.8毫米,为多年平均降雨量的62%3月至7月降雨稀少,降雨量仅203毫米,为多年同期平均雨量的32%,其中6月下旬至7月底,40多天降雨仅26.7毫米,不足常年同期的10%。同时,江河水位低,引提水源缺,加之高温时间长,作物需水大。37℃以上高温天数超过了1978年。干旱时间长,波及范围广。34月出现春旱,57月出现夏旱,春旱连夏旱,持续5个多月。旱情波及全镇,尤其三星圩地区旱情严重。

2.4.3中度干旱年(1994)

夏季特旱,年降雨量741.5毫米,为多年平均降雨量的71%。进入汛期,持续高温少雨,旱情日趋发展,7月份无有效降雨,全月降雨仅14.1毫米。同时,月平均气温达30.7℃,比正常同期高2.6℃,比大旱的1978年同期高0.8℃;月最高气温38℃,有24天日最高气温高于35℃,有5天高于37℃,比历史上典型夏季酷热年份天数长,当月水面蒸发量达127.8毫米,为月实际降雨量的9倍。8月份仍以高温少雨天气为主,旱情日益加重。

2.4.4轻度干旱年(2000)

春季特旱,全年降雨941.5毫米,为多年平均降雨量的90%。其中15月份降雨246.6毫米,是多年平均同期降雨的63%。镇内由于及时调度,开闸引水,受旱面积较少。

2.5 抗旱能力

全镇塘坝6口、塘容3万立方米,有水闸控制的沟渠有效容积30万立方米,镇区沟塘容积1249.1万立方米,全镇蓄水工程总容积1274.6万立方米,正常年份可供水量1019.7万立方米,可灌水田面积5.7万亩(一季中稻),可保障全镇人畜饮用水、工业用水和水产养殖用水,镇区部分时段需要排涝。

过境水资源主要是青弋江、水阳江水系下游的黄池河、青山河的水通过引提水工程供水。全镇共有各类提水泵站2座、装机8台、460千瓦,提水流量每秒158.5立方米,共有可自流引水涵闸4座,底板高程4.85.5米,最大引水流量每秒569立方米。这些工程主要在旱年运用。各类供水工程供水能力详见附表。

3 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指挥体系

镇设立镇防汛抗旱中心指挥所(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全镇的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镇防汛抗旱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

3.1.1黄池镇防指组织机构

镇防汛抗旱中心指挥所由镇党委书记费福萍任教导员、镇长黄英任指挥长,分管领导许小亮任常务副指挥长。

3.2 职责

3.2.1镇防指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全镇的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跨村的调水方案,督查各村抗旱工作的落实,及时掌握全镇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水资源,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3.2.2镇防指办职责

承办镇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全镇旱情;根据镇防指决策,具体统一调度全镇骨干抗旱工程;组织拟定全镇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各村制定和实施抗旱预案;负责上级特大抗旱补助经费、农业抗灾用电指标计划安排具体事宜,负责黄池镇直管工程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拨;组织全镇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4 预防及预警

4.1 预防

4.1.1 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

旱灾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等;土壤墒情、蓄水和城乡供水情况;灾害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4.1.2 预防措施

当预报将发生严重干旱灾害时,镇防指提早预警,通知各村防汛抗旱指挥所做好应对准备,向社会发布旱情信息。各村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落实抗旱队伍,检查维护抗旱工程设施,制定抗旱水源调度方案、节水限水方案等相关防范措施。

4.2 预警

4.2.1 干旱预警

根据《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中的旱情评定指标确定,考虑区域内干旱缺水情况,分为四级,即级预警(特大干旱)、级预警(严重干旱)、级预警(中度干旱)、级预警(轻度干旱)。

4.2.2 干旱预警发布

由气象部门向镇防指发布干旱预警信息,并上报县防指、大公圩防指。

抗旱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级。级干旱预警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抗旱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级。应急响应等级与干旱预警等级相对应。发布干旱预警,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5.2 Ⅰ级响应

5.2.1 工作会商

镇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迅速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及县防指和大公圩防指。情况严重时,提请县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并作出工作部署。按照有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及时通报旱情及抗旱行动情况。镇防指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抗旱工作。

5.2.2 工作部署

抗旱工作成为全镇中心工作。强化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防指领导到受旱村指导抗旱救灾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镇防指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组织会商,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重点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镇防指派出抗旱指导组深入受灾地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动员全镇抗旱机械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流动机械及送水设备,全力以赴开展抗旱服务,并重点向饮水困难地区送水。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县防指和大公圩防指。定期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情况。具体措施如下:

做好抗旱准备工作,对现有的抗旱设备、设施要进行全面检查、试机,确保抗旱时正常运行;

做好引水、输水河道和渠系清障工作,确保输水通畅;

密切注视旱情发展,加强会商、分析旱情发展趋势,分阶段部署工作,按照抗旱预案启动各项措施。各有关部门按照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做好抗旱工作;

实行地方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

抓住时机提前开启涵闸从外河引水入沟渠和塘坝,有必要的地方,可拦河打坝,并及时开动机械提水灌塘坝保水;

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随时通报旱情及灾情;

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启动各项应急抗旱措施。增设临时提水设施,应急限制低效高耗水农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减少水稻面积,改种旱作物。应急从青山河调水,应急送水,确保生活用水安全,维护重旱区社会稳定。

抓好抗旱工作的实施:

坚持谁受益、谁负担原则,抗旱所耗费用,由受益农田按面积负担;

充分利用本地区、本乡镇和各村现有的抗旱机械设备,统一调度,合理使用,确有困难的可筹集资金购买;

抗旱工作首先要确保人畜饮用水和秧苗用水;

加强领导,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实行镇干部包村,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将旱灾损失减到最低程度。各级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把抗旱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夺取抗旱工作的胜利。

5.2.3 部门联动

镇防指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镇环保部门要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

5.2.4 协调指导

各村按权限调度水利工程。镇防指紧急调拨和请求上级防指支持抗旱物资。镇统筹安排抗旱及救灾资金,镇供电所协调及时兑现农业抗灾用电指标,镇民政办及时救助受灾群众。

5.2.5 方案启动

相关村全面启动抗旱应急预案,全面承担本区域的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镇防指和大公圩中心指挥所。受灾地区的各村主要负责人到一线指挥。镇包村负责人到各村加强抗旱工作检查指导和督促。受灾地区迅速启动相关抗旱预案,运用各项特殊的应急抗旱措施,包括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视情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限制直至暂停酿造、印染等高耗水、重污染企业的工业用水;限制直至暂停洗车、浴池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缩小农业供水范围或者减少农业供水量;限制直至暂停排放工业污水;限时或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其他限制措施。

5.2.6 宣传动员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及时有效地向广大群众传播。

5.3 Ⅱ级响应

5.3.1 工作会商

镇防指指挥长或委托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抗旱工作的指导。镇防指视情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抗旱期。镇防指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抗旱工作。

5.3.2 工作部署

镇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视情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抗旱期;不定期召开防指会议,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强化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派出抗旱指导组,深入受旱地区指导抗旱工作;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及县防指;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情况;提请县政府将抗旱作为全镇重点工作,加大对受旱地区资金和抗灾用电的支持。增加并落实抗旱用电指标、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具体措施如下:

做好抗旱准备工作,对现有的抗旱设备、设施要进行全面检查、试机,确保抗旱时正常运行;

做好引水、输水河道和渠系清障工作,确保输水通畅;

随时掌握旱灾情及发展趋势,及时通报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

抗旱指挥机构及时组织进行抗旱工作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落实各部门抗旱职责;

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推广节水灌溉,强化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抓住时机提前开启涵闸从外河引水入圩内渠系和塘坝,有必要的地方,可拦河打坝;根据需要,开动机械提水灌塘坝保水;

启动相关抗旱预案,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和重要工矿企业用水;

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5.3.3 部门联动

镇防指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镇环保部门要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

5.3.4 协调指导

各村按权限调度水利工程。镇防指调拨和请求上级防指支持抗旱物资。

5.3.5 方案启动

有关村启动抗旱应急预案,全面承担本区域的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镇防指和大公圩中心指挥所。镇包村负责人到村检查指导抗旱工作。相关村全力配合友邻地区做好抗旱和救灾工作。受旱村适时启动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指备案,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全力抗旱,视情采取应急抗旱措施,发生饮用水困难的地区组织、动员有关单位送水。

5.4 Ⅲ级应急响应

5.4.1 工作会商

镇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密切监视旱情发展趋势,加强抗旱工作的指导。镇防指视情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抗旱工作。相关村按规定上足抗旱民工和机械设备,将抗旱工作情况报镇防指。

5.4.2 工作部署

镇防指及时掌握旱情发展情况,适时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适时向受旱地区派出抗旱指导组,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旱情;对受旱地区给予资金和抗灾用电支持。受旱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加大抗旱投入;定期向所在片中心指挥所和县防指报告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具体措施如下:

做好抗旱准备工作,对现有的抗旱设备、设施要进行全面检查、试机,确保抗旱时正常运行;

做好引水、输水河道和渠系清障工作,确保输水通畅;

密切注视旱情变化,加强旱情监测,定期分析旱情情况;

掌握抗旱准备工作和行动情况;

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注视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视旱情变化,及时开机提水,保证灌溉水源。

5.2.3  部门联动

县防指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

5.5 Ⅳ级应急响应

5.5.1 工作会商

镇防办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的工作安排,加强旱情的监视和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镇防指领导。各村按规定组织抗旱提水,并将抗旱工作情况报大公圩防办。

5.5.2 工作部署

镇防办及时掌握旱情信息和发展趋势,适时发布旱情预警预报,各村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源统一管理,组织开展抗旱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做好抗旱准备工作,对现有的抗旱设备、设施要进行全面检查、试机,确保抗旱时正常运行;

做好引水、输水河道和渠系清障工作,确保输水通畅;

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

掌握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5.6 响应结束

严重旱情已缓解,并预报无较大旱情时,镇防指按规定宣布解除紧急抗旱期。依照有关紧急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旱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调用专业抗旱服务队,由申请调用的单位支付成本费用。

6 后期处理

6.1 损失评估

镇民政办、水利站等相关部门负责灾情统计和核查,对旱灾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

6.2 灾民救助

镇民政办负责救灾工作,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置。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

6.3 效益评估

对抗旱预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抗旱预案。

7 保障措施

7.1 资金保障

镇财政预算每年安排抗旱经费,用于辖区内水利设施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应急除险、抗旱应急水源工程。

7.2 物资保障

7.2.1 物资储备

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镇和各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及受旱灾威胁的其他单位按规定储备抗旱救灾物资。

镇和各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储备的抗旱物资品种及数量,根据本地抗旱救灾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镇和各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确定。

7.2.2 物资调拨

镇抗旱物资的调用,应本着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急需,及时高效的原则,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抗旱物资急需。

镇储备的抗旱物资调拨须逐级申请,经镇防指指挥长批准,由镇防指办向各储备单位签发调拨单。紧急情况下,可用电话或明传电报申请批准调动,用后补办手续。申请内容包括用途和需用物资的品种、数量、运往地点、时间等。

镇各储备单位、仓库接到调拨单后,必须立即组织发货,申请单位负责组织运输,并及时向镇防指办反馈调拨情况。

进入紧急抗旱期,镇和各村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抗旱的需要,可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凡运送抗旱人员、物资的车辆在各等级公路、桥梁和渡口均免费优先通行。电力部门要全力保障抗旱供电。

7.3 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在干旱年份,首先要保障生活用水的供应,其次再考虑高效优质农业灌溉和低耗水工业生产用水。

7.4 应急队伍保障

落实应急送水和抗旱救灾队伍。

7.5 技术保障

7.5.1 抗旱计算机广域网

建设全镇抗旱计算机广域网或利用英特网,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当网络发生故障时,应迅速组织抢修,以最短时间恢复数据通信。

7.5.2 抗旱决策支持

依托旱情监测预报系统、灾情分析评估系统及异地会商系统,建立抗旱调度决策支持系统。

建立抗旱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全镇重要抗旱工程数据库,实现工程基础信息的快速查询。逐步建设镇易旱地区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全镇抗旱形势分析和抗旱决策提供支持。在抗旱数据库及综合信息数据库的支持下,建立灾情分析评估系统,及时提供干旱情况及灾情分析结果,逐步实现各级抗旱、灾情信息的共享。

建立抗旱异地会商系统。逐步建成县、镇防指抗旱调度决策异地会商系统,提高防汛抗旱和水资源调度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

7.5.3 建立防汛抗旱专家库

镇防指建立防汛抗旱专家库,专家库由设计、管理、防汛抗旱等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当发生干旱灾害时,由镇防指统一安排专家,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7.6 宣传与培训

7.6.1 公众信息交流

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抗旱信息发布的规定》,由黄池镇防办负责人审核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抗旱的重要公众信息交流,经县政府同意后,由防指通过本地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

7.6.2 培训

镇防指负责各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8 附则

8.1 编制、审查与审批

黄池镇抗旱预案由黄池镇防办组织编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执行。批准后的抗旱预案报大公圩防汛抗旱指挥所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8.2 预案修订

抗旱预案由黄池镇防办视情每年修订一次。

8.3 图表编制

具体见附图表

8.4 名词术语解释

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之一。

轻度干旱: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受旱地区农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中度干旱:稻田缺水,旱情对作物正常生长造成一定影响,局部已影响产量,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1%-5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

严重干旱:田间严重缺水,稻田龟裂,禾苗枯萎或死苗,对作物生长和作物产量造成严重影响,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发生困难,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1%-8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用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特大干旱:农作物大面积枯死,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面临严重困难,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2023324   


附表1:

当涂县黄池镇抗旱预案简表

预警等级

耕地受旱情况

农村饮水困难情况

城市预期缺水

影响

人口

(万人)

会商主持人

响应措施

面积

(万亩)

占耕地面积比例(%)

缺水人口数

(万人)

占农村人口

(%)

预期缺水量

(m3)

缺水率(%)

红色

≥4.56

≥80

≥2.6

≥60

 

 

 

镇防指指挥长

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迅速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县防指和大公圩防指

橙色

2.9—4.33

51-80

1.86—2.45

41-60

 

 

 

镇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

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抗旱工作的指导

黄色

1.82—2.67

31-50

0.93—1.81

21-40

 

 

 

镇防指副指挥

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密切监视旱情发展趋势,加强抗旱工作的指导

蓝色

≤1.59

≤30

≤0.92

≤20

 

 

 

镇防办负责人

作出相应的工作安排,加强旱情的监视和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黄池镇防指领导


附表2:

当涂县黄池镇现有水利控制工程供水能力表

 

 

 

 

 

 

 

 

 

 

 

 

单位:水量万立方米、面积:万亩

分区

合计

小型水库

沟塘坝

有水闸控制的河道

蓄水容积

可供水量

可灌面积

座数

兴利库容

可供水量

可灌水田面积

口数

容积

可供水量

可供农业用水量

可灌水田面积

有效蓄

水容积

可供水量

可灌面积

镇区

1274.6

1006.9

5.7

 

 

 

 

6

3

1.8

1.8

 

30

18

 

合计

1274.6

1006.9

5.7

 

 

 

 

 

 

 

 

 

 

 

 


附表3:

现有泵站提水能力表

填报单位或区域

合计

中型(500kw~10000kw)

小型(100kw~500kw)

座数

台数

kw

m3/S

座数

台数

kw

m3/S

座数

台数

kw

m3/S

河上港抗旱引水站

1

4

220

 

 

 

 

 

1

4

220

 

 吴家涵抗旱引水站

1

4

220

 

 

 

 

 

1

4

220

 

合计

2

8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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