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59869057/202312-00022 | 信息分类: | 其他政策文件/通知 |
| 发布机构: | 当涂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当政办秘〔2023〕18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10 | 名 称: | 当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涂县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6735907 | 关 键 词: | 消费 |
| 政策咨询机关: | 当涂县商务局 |
| 索 引 号: | 059869057/202312-00022 |
| 信息分类: | 其他政策文件/通知 |
| 发布机构: | 当涂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当政办秘〔2023〕18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10 |
| 名 称: | 当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涂县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消费 |
| 政策执行机关: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6735907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当涂县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当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当涂县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决策部署,加快促进消费需求释放,根据《马鞍山市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通知》(马政办秘〔2023〕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消费补贴发放时间
2023年7—10月。
二、活动主题
徽动消费·马上行动——当涂Go。
三、活动形式
聚焦汽车、家电、文旅、大众消费四大重点领域,采取发放消费券的方式,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力。
四、资金安排
全县本轮消费券发放规模为1406万元,分为汽车消费券、家电消费券、文旅消费券、普惠型消费券(汽车、家电之外的零售、餐饮、住宿、体育等领域)四类。其中:汽车消费券586万元、家电消费券 221万元、文旅消费券 390万元、普惠型消费券209万元,各类型消费券按照规模发放完毕后将不再发放。
五、补贴标准及范围
(一)汽车消费券
1.补贴标准。车辆价格 5万元(含)以上 10万元以下的,补贴 2000元/辆;车辆价格 10万元(含)以上 20万元以下的,补贴 4000元/辆;车辆价格 20万元(含)以上,补贴 6000元/辆。
2.补贴对象。在本县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商户购买非营运性质国六标准以上新车或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
(二)家电消费券
1.补贴标准。单笔消费满3000元,补贴300元;满5000元,补贴600元;满10000元,补贴1500元。
2.补贴对象。在本县注册登记的家电销售商户购买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厨卫电器和绿色智能家电的个人消费者。
(三)文旅消费券
1.补贴标准。单笔消费满20元,补贴2元;满50元,补贴6元;满100元,补贴15元;满200元,补贴40元;满500元,补贴100元。
2.补贴对象。在本县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星级旅游饭店、A级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民宿、电影院、书店、休闲书吧、剧场、“皖美好味道 百县名小吃”特色美食体验店、娱乐场所、旅游商品企业、非遗商品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消费的个人消费者。
(四)普惠型消费券
1.补贴标准。单笔消费满100元,补贴10元;满200元,补贴30元;满500元,补贴100元。
2.补贴对象。在本县注册登记的零售(不含汽车、家电)、餐饮、住宿、体育等经营商户消费的个人消费者。
六、任务分工
(一)各乡镇、开发园区:积极动员辖区内企业参与消费补贴活动。当涂经济开发区负责汽车消费券的资金筹措,根据本轮汽车消费券实际核销情况拨付资金,并配合申报省级奖补资金。
(二)县商务局:制定汽车、家电、普惠型消费补贴实施方案。活动结束后,申请市商务局对本轮消费券核销情况进行复核,并申报省级奖补资金。
(三)县文旅体局:制定文旅消费补贴实施方案。活动结束后,申请市文旅局对本轮消费券核销情况进行复核,并申报省级奖补资金。
(四)县财政局:负责家电消费券、文旅消费券、普惠型消费券的资金筹措,根据三类消费券实际核销情况拨付资金,并配合申报省级奖补资金。
(五)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对各类消费活动和消费场景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六)县审计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将该事项作为审计关注内容。
(七)县市场监管局:维护消费补贴发放、实施秩序,防止补贴资金被恶意套取,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八)各消费券发放平台:依法选择的各消费券发放平台要按照协议约定,全过程接受监督与指导,确保落实政府消费促进工作要求。活动结束后,及时对消费券核销情况以及相应拉动消费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为政府评估活动效果提供依据。
附件:当涂县消费券发放计划表
附件
当涂县消费券发放计划表
单位:万元
|
消费券类型 |
发放金额 |
牵头实施单位 |
||
|
小计 |
县级资金 (预计) |
省级奖补 (预计) |
||
|
汽车消费券 |
586 |
469 |
117 |
县商务局 |
|
家电消费券 |
221 |
154 |
67 |
|
|
普惠型消费券 |
209 |
168 |
41 |
|
|
文旅消费券 |
390 |
312 |
78 |
县文旅体局 |
|
合 计 |
1406 |
1103 |
303 |
/ |
备注:按省、市文件精神,预计汽车消费券、文旅消费券、普惠型消费券省级奖补20%,家电消费券省级奖补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