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57828112/202312-00020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当涂县经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面向公众】关于公开征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金融服务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  键 词: 专精特新
索  引 号: 557828112/202312-00020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当涂县经信局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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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面向公众】关于公开征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金融服务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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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公众】关于公开征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金融服务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4019            信息来源:  当涂县经信局         发布时间:  2023-12-03  09:05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产融合作,把更多的金融资源用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助力企业加速成长,打造更多的“专精特新”冠军、“小巨人”企业,大力推动产业与金融双向奔赴、互促共赢,助力县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县经信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对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和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以制造业为主体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1+3+X”政策体系的通知》(党办〔20231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征求日期

2023124日至202414日。

三、征集方式

1.电话征集: 0555-6711428

2.电子邮箱征集:将您的建议发送至1141165204@qq.com

3.邮递信件:当涂县太白东路102号县经信局办公室。

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当涂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经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金融服务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金融服务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当涂县经信局    

2023年12月3日   

 

 

附件1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金融服务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产融合作,把更多的金融资源用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助力企业加速成长,打造更多的“专精特新”行业冠军、“小巨人”,大力推动产业与金融双向奔赴、互促共赢,助力县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对象:当涂县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支持条件和方式

(一)支持条件

1.鼓励在当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打造专属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相关服务。在业务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科技创新贷”“成长快贷”“小巨人贷”等专属特色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加快推动技术改造、“上网登云”和转型升级。

2.支持对象企业在本县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贷款,且贷款用于申报主体的研发投入、技术改造、设备购置、原材料采购、市场开拓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支出,政府给予贴息(不含综合费用)补助。

3.产品要素:(1)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2)单笔贷款期限为1年及以上;(3)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LPR

4.申请贷款贴息企业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上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且上年度60%以上的销售收入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0%;申请贴息当年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应为A类;贷款本息在申请贴息当年结清。

(二)支持方式

1.县政府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给予财政贴息补助。补助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补助。

2.每家企业每年可申请一笔贷款贴息,每笔贴息补助期限最高12个月。

3.同一笔贷款只能享受一次贴息。

4.企业在本息结清后的3个月内,向县经信局申报贴息补助,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办流程

1.县经信局发布专精特新企业名单。

2.在当银行联系企业,提供一对一专属贷款产品服务并发起授信。或企业主动发起贷款申请,银行接受申请并发起贷款授信。

3.县经信局在受理企业贴息补助申请事项后,提请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牵头召集县财政局(金融局)、税务局、发改委、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以联席会议形式,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核报告,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企业贴息补助兑付。

四、附则

1. 惩戒措施。对上述产品参与各方,如存在严重失职或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将取消补助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或处罚。

2.执行时间与解释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由县经信局、县财政局(金融局)、税务局、发改委、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2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金融服务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暂行方案》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产融合作,把更多的金融资源用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助力企业加速成长,打造更多的专精特新冠军、小巨人企业,大力推动产业与金融双向奔赴、互促共赢,助力县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暂行方案》工作目标

当涂县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作为全县科技创新的领军企业,我县充分利用现有财力给予金融支持,激励企业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坚定走专精特新之路。

三、《暂行方案》主要任务

当涂县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作为全县科技创新的领军企业,我县充分利用现有财力给予金融支持,激励企业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坚定走专精特新之路。本方案主要分为支持对象、支持条件、支持方式和申办流程4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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