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81483/202404-00062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咨询/社会保障 |
| 发布机构: | 当涂县人社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当涂县人社局总会计师侯亚文解读《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 |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6798763 | 关 键 词: | 社会保障 |
| 政策咨询机关: | 县人社局侯亚文 |
| 索 引 号: | 003081483/202404-00062 |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咨询/社会保障 |
| 发布机构: | 当涂县人社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当涂县人社局总会计师侯亚文解读《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 |
| 关 键 词: | 社会保障 |
| 政策执行机关: | 县人社局居保中心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6798763 |
近日,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当政〔2024〕15号)(以下简称《县补贴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县补贴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2023年10月27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为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确保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通知》。
二、《县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县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分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补贴对象的范围。凡县辖区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将被征地农民安置人员中征地后完全失地且年满16周岁的人员纳入补贴范围。第二部分,资金筹集。按照现征地每亩5.56万元标准筹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用,以后根据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和保障资金需求等情况适时调整。第三部分,补贴标准。补贴对象享受的缴费补贴标准,按照土地被依法批准征收时县区平均土地区片综合地价1:1标准确定(目前每人5.56万元)。第四部分,政策过渡。新老政策人员平稳过渡。
三、对比以前的被征地政策,《县补贴政策》有哪些不同?
最大的不同是保障方式的不同,由之前按月领取待遇变为一次性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将补贴对象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
四、如何保障老政策人员的基本权益?
对我县目前存在的两种类型被征地农民保障措施如下:
一是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待遇水平。《县补贴政策》执行前的被征地农民,待遇水平由220元/月提高至400元/月。
二是完善一次性社保补贴政策。《县补贴政策》实施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缴费满180个月的被征地农民,可领取4000元一次性缴费补贴。
五、如何确保《县补贴政策》的有序推进?
从人员和资金两个维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利益,确保《县补贴政策》有序推进:
一是多部门审核,核准人员信息。《县补贴政策》执行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财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对补贴对象进行审核,多重把关、相互监督,确保补贴对象的真实准确。
二是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社会保障费用实行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各乡镇(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严格落实预提费用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落实对账机制,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拖欠、挤占、截留、挪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责任。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当涂县人社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侯亚文
咨询电话:0555-6798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