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59869057/202502-00012 信息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通知
发布机构: 当涂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当政办秘〔2025〕4号
成文日期: 2025-02-25 名       称: 当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涂县城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0555-6730017 关  键 词: 车辆停放
政策咨询机关: 县城管局
索  引 号: 059869057/202502-00012
信息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通知
发布机构: 当涂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当政办秘〔2025〕4号
成文日期: 2025-02-25
名       称: 当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涂县城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车辆停放
政策咨询电话: 0555-6730017

当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涂县城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8239            信息来源:  当涂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2-26  08: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当涂县城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当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225日          

 

当涂县城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县城区车辆停放管理,严格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着力解决车辆乱停乱放、违规占道、破坏市政设施等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人车通行安全,促进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开展县城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增强全民规范停车意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现城区道路停车有序,静态交通秩序良好,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形象。

二、整治范围

当涂县县城区(含当涂经济开发区重点区域)。

三、整治重点

(一)占用、损害市政设施,私划公共场所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

(二)在城市人行道、车行道、广场、绿地等城市道路、区域违法停放机动车辆,包括不按规定顺向停车的行为;

(三)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和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的行为;

(四)“僵尸车”占用停车泊位、影响城市容貌的违法行为;

(五)大货车占道停放的违法行为;

(六)占用街道两侧公共区域消防救援通道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

四、责任分工

县公安局:负责新增路内停车位审查和施划管理;负责依法查处综合整治工作中所涉车行道、人行道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停放机动车等行为;负责对违法停车行为发送提醒短信、张贴违法停车提示单、违法停车处罚单、拖移涉事车辆等;负责清理长期停放的僵尸车;负责对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县城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协调、有序推动;负责社会停车场规范管理工作,充分利用闲置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负责牵头路内停车泊位规划设置工作;负责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科学规划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取缔私划停车泊位、违规占用停车位等行为;配合公安交警开展占用人行道等违规停车执法;

县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开展停车秩序综合整治等宣传工作,分类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办事人员、学校、企业、沿街商户的宣传工作;宣传综合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等,对违法停车不文明进行公布曝光。

县住建局:负责市政基础停车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在交警部门指导下对公共机动车停车位进行施划;负责指导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开放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指导客货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规范停车;负责规范共享单车有序停放。

县消防救援局:依法查处社会车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等行为。

姑孰镇、当涂经济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执法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组织社区力量积极开展住宅小区内部停车秩序整治。

青山控股集团:负责加快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负责新增停车泊位施划建设工作;科学合理设定免费停车时间;协助公安交警开展路侧停车泊位的选址和建设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228日)

一是加强入户宣传教育。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入户活动,对重点道路沿街商户、校园周边家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办事人员进行依法依规停车宣传,增强市民规范停车意识,引导市民规范停车。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刊播文明驾驶公益广告和县城区道路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信息,集中曝光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和由此引发的典型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案例。

三是加强阵地宣传教育。在公众聚集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交通工具上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在主要路口摆放宣传牌,向过往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散发宣传材料;利用道路上的电子显示屏和主干道路口的户外广告牌,发布交通安全宣传口号,使广大居民知晓车辆停放管理有关规定,增强守法停车意识。

(二)排查整改阶段(31日—430日)

一是全面排查停车秩序。姑孰镇各社区、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排查梳理主次干道和支路停车秩序混乱路段、市民多次投诉停车问题路段以及堵塞消防通道频发路段,突出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劝导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减少因违法停车造成的交通拥堵和消防安全隐患。

二是全面排查停车泊位。县城市管理局排查县城区范围新增私划停车位和违规占用停车泊位等情形并及时督促整改;全面梳理县城区范围内规划不合理的停车泊位并予以取缔整改。

三是全面排查废弃车辆。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要对县城区内市政设施上的废弃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排查车辆信息清单,登记停放地点、车辆号牌、品牌类型、破损程度等信息,“一车一档”建立档案,及时掌握车辆处置情况并引导清理整改。

(三)集中攻坚阶段(51日—531日)

一是强化路面秩序整治。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要加强对违停突出路段巡逻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综合运用巡逻、提示、处罚、拖移等手段,及时查处人行道及车行道违法停车行为,对影响交通的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或拒绝驶离的坚决拖移;对长期占用城市道路设施且无人使用和维护的车辆,及时予以拖移清理。

二是强化视频监控查处。县公安局要充分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等科技设备进行抓拍取证,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管理效能。对于非现场执法采集到的违停车辆,要利用短信的方式及时告知车主,进一步增强震慑力,扩大社会知晓度。

三是强化停车泊位监管。县城市管理局要对停车泊位施划不合理、违规私划、占用停车泊位等情形予以取缔和依法查处,确保停车泊位施划合理、使用有序。

四是强化消防通道监管。县消防救援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重点对县城区主次干道沿线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社会车辆予以查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强制执行,确保消防通道长期清爽畅通。

(四)巩固提高阶段(长期)

各单位要以此次县城区道路停车秩序综合整治为契机,探索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专项工作小组,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严格查处占用消防通道乱停车、在道路泊位外乱停车、不按道路泊位指示顺向停车、违规占用路停车泊位、在非机动车道乱停车、在交叉路口乱停车等行为,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同时,县城市管理局要按照“疏堵结合”原则,牵头做好停车资源的规划工作,合理规划路内停车泊位,增加县城区道路路内停车泊位。

六、工作要求

开展县城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是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强化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确保县城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扎实有效推进,成立当涂县城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县城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后,专班自行撤销),由副县长龚昌超、吴超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消防救援局、姑孰镇、当涂经济开发区、青山控股集团等。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黄俊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城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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