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081694/202601-00071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公安
发布机构: 当涂县公安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当涂县公安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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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公安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813            信息来源:  当涂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6-01-05  14:58

当涂县公安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
序号 服务事项 证明材料 设立依据 开具单位
1 机动车转移登记(遗产继承) 公证书 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车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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