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81192/202504-00054 | 信息分类: | 政策/通知 |
| 发布机构: | 当涂县黄池镇 | 文 号: | 黄政〔2025〕20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4-14 | 名 称: | 关于印发《黄池镇2025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应急管理 防范 | ||
| 索 引 号: | 003081192/202504-00054 |
| 信息分类: | 政策/通知 |
| 发布机构: | 当涂县黄池镇 |
| 文 号: | 黄政〔2025〕20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4-14 |
| 名 称: | 关于印发《黄池镇2025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应急管理 防范 |
各村(居)委会、镇直(办)单位:
现将《黄池镇2025年防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灾各项准备,确保安全度汛。
2025年4月14日
黄池镇2025年度防汛工作方案
为扎实有效抓好今年防汛抗洪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县防减救灾委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汛工作形势
防汛工作,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大局。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水利建设,水利工程防灾抗灾能力逐步提高,在历年的防汛抗灾斗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我镇防汛工程体系依然存在薄弱环节,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防汛工作的需要,洪涝灾害的威胁依然较大。一是我地区属亚热带湿润气候,位于南北冷暖气流交会频繁的场所,水气通量大,降水多。汛期降雨对空分布极为不均,汛期降雨量占到全年降雨量的60%以上,又多集中在六、七月份的梅雨期,暴雨、洪水的突发性极强,极易造成内涝灾害;二是我镇地处长江和青弋江、水阳江下游,上游突发性洪水对我镇防洪安全威胁巨大;三是防洪标准不高;四是部分干部和群众的防汛意识淡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重;五是由于农村劳力外出打工,防汛民工组织发动难度大。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2025年防汛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切实把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全力做好防汛抗灾各项工作。
2025年防汛工作主要任务是:确保大公圩、南圩、北圩双潭湖黄池防汛责任堤段、涵闸遇到标准内洪水不破堤、不失事,圩内遇标准内降雨不内涝;各项工程遇到超标准洪水有减灾对策和措施,千方百计减少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三、防汛准备工作
(一)汛前,对冬修安排尚未完工的工程,抓紧时间,组织力量,突击扫尾,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二)开展汛前检查。对堤防、涵闸、排灌站等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险工要段制定安全度汛方案,落实度汛措施。
(三)筹集防汛物资、器材、经费和劳务。
按照防洪法和防汛条例的有关规定,防洪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坚持“谁受益、谁负担”,实行分级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1)防洪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农业人口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每人筹集3—5元防汛资金。防汛物资按照实用的原则,按田亩进行合理负担的办法筹集。每亩筹集塑料纺织袋2—4条、挡浪草10—20公斤、1米长小桩1—3根,每10亩筹集7米长大桩1根。以上物资筹集,根据具体情况,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采取按物折资的办法以资抵物,统一购买。
(2)防洪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农村劳力根据汛情发展和防汛抢险需要承担防汛抢险劳务。
(3)防汛工程保护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正常运营的企业单位干部职工每人集资10—20元防汛资金,个体工商户每户集资20—50元防汛资金。
(四)落实重点险工要段处理措施和抢险预案。
各村要按照镇指挥所的防汛抗旱预案,落实各自防守责任区,确保人员到位,严加防守,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各村要组建50人的抢险应急队伍,接受镇指挥所统一调度。
四、防汛工作安排
(一)当水位达9.5米(黄池站水位,下同)设防线时:
1.水利干部上埂巡查,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时上报防汛抗旱信息。
2.防汛责任人到各自的责任段、工程检查和了解情况,掌握汛情、工情,做好防汛准备。
3.镇专业应急抢险队和群众抢险队做好队员培训和防汛抢险实战演练工作。
4.镇召开防汛动员会议,具体安排和落实防汛抗灾工作。
(二)当水位达到11.0米警戒线时,全镇防汛进入IV级响应:
1.镇防指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掌握防汛工作情况(雨情、水情、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等),及时上报信息,落实上级防指和县防指工作部署。
2.镇防指负责同志主持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镇防指领导和县防指。
3.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应急物资、应急资金、交通运输、通讯电力、安全维护、受灾救助、疾病防控、环境监控等),当预报发生洪水或突发严重内涝及山洪、地质灾害等险情时,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会商,提出对策建议;镇防指派出工作组赴村(居)检查指导防汛工作。
4.区划内各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应急响应期间,密切监视汛情,加强工程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镇指挥所和上级主管部门。
5.各村(居)防汛中队部由分管负责同志带班,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本区防汛工作;成立工作组检查、指导本区防汛工作。
6.镇指挥所进驻防汛一线,明确1名负责同志坐镇指挥,各类工程防守责任人(行政、技术)到岗到位,组织落实清障、巡查、挡浪、抢险、盯守等防汛工作。
7.村(居)、有关单位明确1名负责同志带队进驻一线,在责任堤段内搭设防汛临时工棚,工棚醒目位置标注镇村责任人(行政、技术)的姓名、联系方式。每公里堤防安排10~20名民工开展巡堤查险、堤坡清障等工作。巡查分段分组进行,每组明确1名负责人,每组人数原则不少于4人(含负责人,下同),采取沿堤顶、堤坡、堤脚、护堤地一线排开全线全断面巡查,每日巡查次数不少于6次,或前后巡查间隔时间不大于4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
8.镇指挥所强化责任堤段安全管理,险工要段、穿堤建筑物、薄弱堤段(如迎流顶冲、大水面、堤脚深沟大塘)、重点防守段、水库大坝、山洪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部位固定专人盯守和巡查,安装照明设施,配备巡查船只、铁锹、探杆等专用工具和警示标志等。
9.镇专业应急抢险队和群众抢险队集结待命,做好随时出动准备。
10.做好镇级物资调度准备;各村中队部做好本级抢险救灾物资、工具和装备保障,薄弱环节、交通不便部位现场提前预置。
11.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排涝水系、管网清障;各排涝泵站做好人员安排,随时开机排涝;低洼易涝地区(部位)提前预备临时设备,适时架机抢排。
12.出现险情时,所在村(居)中队部立即组织抢险,镇指挥所派出有关管理、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协助抢险工作,处置后作好标记、专人盯守;加强危旧房、低洼易涝等危险区域排查,视情做好群众转移避险工作。
13.镇防指成员单位、镇指挥所落实专人,按照要求报送本单位防汛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报表,原则每日不少于1次,较大及以上险情、灾情和人员转移、伤亡等信息须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
14.各村(居)发动群众筹集防汛器材,且第一批防汛器材到位;
15.做好堤上和沿埂村庄、集镇上群众的建筑材料和经营性的竹、木、砂、石子、片石登记及控用工作。
(三)当水位达到11.7米时,全镇防汛进入III级响应:
1.镇防指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掌握防汛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信息,落实上级防指和县防指工作部署。视情从镇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实行联合值守。
2.镇防指第一副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重要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和县防指,并通报镇防指成员单位;视情发布《汛情公告》。
3.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保障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派出工作组;镇直单位派员进驻镇防指指导、协助防汛工作。
4.镇防指按权限调度防洪排涝工程,督促村(居)、有关单位落实防汛工作措施(物资队伍、巡查值守、抢险救灾、城乡排涝、人员转移安置等),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5.各村(居)中队部由第二负责人带班,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召开调度会议,部署本区防汛工作;镇防指技术组到各村中队部、有关单位,做好技术指导,当好参谋。
6.镇指挥所由1名主要负责同志坐镇指挥,各中队部明确1名分工负责同志现场指挥,各类工程防守责任人在岗在位,组织落实相关防汛工作。
7.各村(居)、有关单位明确1名负责同志带队进驻一线,在责任堤段内搭设防汛临时工棚(原则上每公里搭设1处)。每公里堤防安排20~30名民工开展巡堤查险、堤防清障等工作。巡查分段分组进行,每组明确1名负责人,每组人数不少于4人,采取沿堤顶、堤坡、堤脚、护堤地一线排开全线全断面巡查,每日巡查次数不少于8次,或前后巡查间隔时间不大于3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
8.镇指挥所强化责任堤段安全管理,清除堤身、堤脚外50m范围内影响防汛的养殖棚舍、拦网、临时建(构)筑物、无功能房屋等;严禁堤身、堤脚外50m范围内养殖捕捞、家禽放养等活动;堤脚外深沟大塘全线接通照明,固定专人负责,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标记、报告。
9.镇级专业应急抢险队在住处待命,做好集结准备;乡镇专业应急抢险队和群众抢险队进驻防汛一线,就近就地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10.做好镇级物资调度工作;镇防指做好本级抢险救灾社会号料物资应急采购工作,做到随用随调;有关部门督促境内砂石料等经营单位,优先保障本地抗洪抢险救灾物料供应。
11.各排涝泵站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排涝工作;城市河道、低洼易涝地区视情提前预排。
12.出现险情时,所在村(居)中队部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抢险,处置后作好标记、专人盯守,同时上报镇防指;提前安全转移危险区群众;镇防指按照规定程序向上级部门申请派遣综合救援队伍参加抢险和转移群众。
13.镇防指成员单位、镇指挥所落实专人,按照要求报送本单位防汛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报表,原则每日不少于1次,较大及以上险情、灾情和人员转移、伤亡等信息须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
14.险工要段插上标记,架线照明,确定专人防守,昼夜值班,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上报。
(四)当水位达到12.2米危险线时,防汛抗洪进入危险阶段,全镇防汛进入II级响应:
1.镇防指由副指挥长带班,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掌握防汛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信息,落实上级防指和县防指工作部署。从镇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实行联合值守。
2.召开全镇广播动员大会,动员全镇广大干群紧急行动起来,以防汛抗洪为中心,全力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3.镇防指指挥长或委托第一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坐镇指挥,作出工作部署,重要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和县防指,并通报镇防指成员单位;必要时提请镇政府作出工作部署;定期发布《汛情公告》;镇防指可依据上级防指指示宣布本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
4.分工镇领导到村(居)检查、指导防汛工作;联系镇直单位负责同志到村(居)指导、协助防汛工作;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5.镇防指按权限调度防洪排涝工程,督促村(居)、有关单位落实防汛工作措施,派出工作组、技术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视情提请镇党委、镇政府派出督查组开展督查。
6.各村(居)防汛中队部由负责人带班,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召开调度会议,部署本区防汛工作;镇抢险技术指导组驻守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当好参谋。
7.镇指挥所由1名主要负责同志坐镇指挥,各类工程防守责任人在岗在位,组织落实相关防汛工作。
8.各村(居)、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驻一线,两委班子按照分工在岗在位,尽职履责。每公里堤防安排30~50名民工开展巡堤查险、防风挡浪等工作。巡查分段分组进行,每组明确1名负责人,每组人数不少于4人,采取沿堤顶、堤坡、堤脚、护堤地一线排开全线全断面巡查,每日巡查次数不少于12次,或前后巡查间隔时间不大于2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
9.各村(居)防汛中队部强化责任堤段安全管理,视情提请有关部门实施水陆交通管制,优先保障抢险救灾车船通行;扩大堤脚深沟大塘横向巡查范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标记、报告;做好大水面堤防防风挡浪、渗水等轻微险情的提前预处理工作。
10.镇级专业应急抢险队集结待命,做好随时出动准备;镇专业应急抢险队和群众抢险队进驻防汛一线,就近就地投入抢险救灾工作;镇级防汛应急抢险预备队、突击队、志愿队在住处待命,做好集结准备。
11.做好镇级物资调度和应急采购计划;镇指挥所全力满足本级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境内砂石料等经营单位,优先保障本地抗洪抢险救灾物料供应。
12.各排涝泵站人员全部在岗在位,提前预排、抢排,做好设备轮休维护,保障机组持续正常运转,服从限排等防汛调度指令。
13.出现险情时,所在村(居)中队部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抢险,处置后作好标记、专人盯守;提前安全转移危险区群众;必要时,镇防指按照规定程序向上级部门申请派遣综合救援队伍参加抢险和转移群众。
14.镇防指成员单位、村(居)中队部落实专人,按照要求报送本单位防汛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报表,原则每日不少于2次,较大及以上险情、灾情和人员转移、伤亡等信息须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
15.邮电和交通、供电部门要确保通讯、道路畅通和正常供电。
16.堤防上堆放的控用防汛器材一律听从指挥所调用,不得私自挪用。
(五)当水位大公圩达到12.6米、南圩达到12.36米时,防洪抗洪进入非常时期,全镇防汛进入Ⅰ级响应:
1.防汛抗洪已进入非常时期,根据县防指的命令,全民发动,全力以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防汛抗洪斗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政府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掌握防汛情况,及时上报信息,落实上级防指工作部署,从镇防指单位抽调人员实行联合值守。
3.镇防指指挥长或委托第一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坐镇指挥,作出工作部署,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和县防指,必要时提请镇党委、镇政府作出工作部署;定期发布《汛情公告》;可依据上级防指指示宣布本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
4.分工镇领导进驻村(居)检查、指导防汛工作;联系镇直单位负责同志进驻村(居)指导、协助防汛工作;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5.镇防指按权限调度防洪排涝工程,督促村(居)、有关单位落实防汛工作措施,派出工作组、技术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提请镇委、镇政府派出督查组开展督查。
6.各村(居)中队部由负责人带班,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召开调度会议,部署本段防汛工作;镇抢险技术指导组驻守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当好参谋。
7.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坐镇一线指挥;党政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在岗在位,尽职履责;各类工程防守责任人在岗在位,组织落实相关防汛工作。
8.各村(居)、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驻一线,每公里堤防安排不少于50名民工开展巡堤查险、防风挡浪等工作。巡查分段分组进行,每组明确1名负责人,每组人数不少于4人,采取沿堤顶、堤坡、堤脚、护堤地一线排开全线全断面巡查,每日巡查次数不少于24次,或前后巡查间隔时间不大于1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
9.镇指挥所强化责任堤段安全管理,适时提请有关部门实施水陆交通管制,优先保障抢险救灾车船通行;扩大堤脚深沟大塘横向巡查范围;做好堤防防风挡浪、轻微险情的提前预处理工作;必要时对危险部位紧急实施堤身加培、填塘固基、戗台填筑等应急排险措施。
10.镇、村两级防汛抢险队进驻防汛一线,就近就地投入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汛应急抢险预备队、突击队、志愿队集结待命,做好随时出动准备。
11.做好镇级物资调度和应急采购;镇指挥所全力满足本级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境内砂石料等经营单位优先保障本地抗洪抢险救灾物料供应,严禁私自外运;因重大险情抢护或人员紧急转移所需物料、车船等,使用单位可依法就近就地征用。
12.区域内各级排涝泵站人员全部在岗在位,提前预排、抢排,做好设备轮休维护,保障机组持续正常运转,服从限排等防汛调度指令。
13.出现险情时,所在村(居)防汛中队部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抢险,处置后作好标记、专人盯守;提前安全转移危险区群众;必要时,镇防指按照规定程序向上级部门申请派遣综合救援队伍参加抢险和转移群众。
14.镇防指成员单位、镇指挥所落实专人,按照要求报送本单位防汛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报表,镇防汛堤段全线拉灯照明,坚持24小时不间断拉网式巡堤、查险。
(六)进入防汛紧急状态(姑溪河当涂站水位达到12.33米)时工作安排:
1.大公圩、南圩超过防洪标准,各村要在镇防指的命令下,采取紧急措施,努力做到水涨堤高,全力保堤,尽最大努力确保堤防不溃破。
2.全镇动员,全民发动,全力以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防汛抗洪,进一步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每公里堤防安排防汛民工不少于50名,每日巡堤次数不少于24次。
3.为预防突发性灾害的发生,镇防指准备全面组织实施防洪应急预案,按县防指的部署立即采取行动,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所,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具体抓、各负其责。各村成立防汛抗旱中队部,明确具体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防汛抗洪工作。
(二)强化宣传动员。充分运用广播、电子屏幕、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防洪安全是生存之本、头等大事,强化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水患意识,增强防汛抗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强化应急处置。根据镇指挥所统一安排,各村要根据各自的防汛任务,早计划、早安排,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准备抢险工具、物资和保障措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强化纪律保障。认真贯彻落实防洪法,坚持依法防洪。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严肃防汛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各村、各单位要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做到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逐级请示汇报制度,对上级防指发布的各项指示、决定、命令,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凡参加防汛抗灾的人员都应坚守岗位,服从领导、遵守纪律、不得擅离职守,对于尽职尽责,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对于违抗拖延执行命令、聚众闹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汛秩序,玩忽职守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惩处。
附件:1.2025年黄池镇圩堤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2.黄池镇2025年防汛抢险演练工作方案
3.2025年南圩黄池站排涝工作预案
4.2025年黄池镇防台风灾害应急工作预案
5.2025年黄池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