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001040000/202603-00002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咨询/房屋征收 |
| 发布机构: | 当涂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文字解读】《当涂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规范》 |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6798610 | 关 键 词: | 土地 征收 房屋 |
| 政策咨询机关: | 当涂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
| 索 引 号: | 0000001040000/202603-00002 |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咨询/房屋征收 |
| 发布机构: | 当涂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文字解读】《当涂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规范》 |
| 关 键 词: | 土地 征收 房屋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6798610 |
为进一步规范当涂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与城乡建设有序开展,当涂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17日正式印发《当涂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规范》(当政办秘〔2026〕5号,以下简称《规范》),自2026年4月17日起施行。为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全面做好政策宣传,现就《规范》的制定背景、意义目标、起草过程及主要任务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国家对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法治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征收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不统一、部门职责不明确等问题,影响了征收工作的效率与公信力。为解决上述问题,确保新修订的征收政策落地执行,我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规范》的出台,是我县深化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总体思路上,《规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依法征收、公平补偿、结果公开,力求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规范》注重强化部门协同、规范工作流程、统一补偿标准,推动征收工作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5年9月至12月,县征管中心征迁、安置、法规各业务股室通过深入学习土地和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借鉴周边县区先进工作经验,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分别负责起草对应专业领域内容,共同形成《规范(讨论稿)》。经单位内部多轮讨论与修改后,最终形成《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
1. 2026年1月4日至2月3日,县征管中心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
2. 1月5日,向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园区)发函征求意见;
3. 1月19日,召集县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园区)召开征求意见会,通过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充分听取意见,并结合单位法律顾问及各方建议开展多轮修改。
(三)风险评估:2026年1月5日至1月28日,县征管中心采用简易程序对《当涂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规范》实施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结果为低风险;1月29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备表已报县委政法委备案。
(四)公平竞争审查:3月9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审查结论为:该文件与经营者经济活动相关,本次暂未发现明显违规点。
(五)合法性审查:3月9日,通过合法性审查,审查结论为:内容上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六)集体讨论:3月10日,经县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七)文件发布:3月17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
征收实践中,补偿标准不统一、程序不够规范、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导致个别项目推进效率不高,甚至引发矛盾纠纷。制定统一规范的征收工作标准,已成为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规范》旨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全程监管”的工作机制,通过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征收计划、征收流程、征收评估、征收档案、存量安置房等管理环节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征收计划编报、资源信息共享、初评结果评审等配套制度,全面提升征收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五、主要任务
《规范》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其中正文对加强征收计划、流程、评估、档案及安置房管理5个方面提出13条具体意见,全面规范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
(一)加强征收计划管理,强化源头管控。明确实行计划编报制度并强调计划的刚性约束:各乡镇(园区)和项目主管部门申报征收计划,经批准形成年度征收计划;年度征收计划不得随意调整;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启动征收;未落实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和房源的项目不得启动征收。
(二)加强征收流程管理,规范操作行为。在规范征收程序方面,坚持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确保障征收工作合法、有序、高效开展;在合法性认定落实方面,明确了未经登记房屋的认定流程与复核程序,同时要求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三)加强征收评估管理,确保结果公正。明确评估机构需按相关规定程序选定,原则上统一由县征管中心委托;强化初评结果公示与修正工作;建立初评结果评审制度,即针对补偿金额较大的评估对象项目,选定1家未参与该项目的评估机构作为评审机构,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评审。
(四)加强存量安置房管理,盘活闲置资产。健全存量安置房动态台账,实现资源共享共用;鼓励存量安置房异地安置,对全县存量安置房房源进行统一调配,并新增顶层存量安置房补贴政策,具体为:配备电梯且无跃层的补贴3万元/套;未配备电梯且无跃层的补贴5万元/套;顶层含跃层的,跃层面积予以赠送。通过出租、出售或抵押融资等方式,盘活存量安置房闲置资产。
(五)加强征收档案管理,实现全程可查。明确归档范围与内容,落实归档责任,同时推进数字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永久保存与综合利用。
附件部分包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与《集体土地征收流程》两项内容。附件明确了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的各项流程、参与主体、时间节点及具体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六、创新举措
《规范》在总结我县以往征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
一是建立初评结果评审制度:针对补偿金额较大的评估对象项目,引入第三方独立评审机制,由县征管中心另行选定1家未参与该项目的评估机构作为评审机构,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审,有效防范评估偏差,确保补偿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二是创新存量安置房激励政策:针对长期闲置的顶层房源,分类制定差异化补贴措施——配备电梯且无跃层的补贴3万元/套,未配备电梯且无跃层的补贴5万元/套,顶层含跃层的则实行跃层面积赠送;通过经济杠杆引导被征收人选择存量房源,既加快存量资产去化,又降低征收安置成本。
三是构建全县安置房统一调配平台:打破乡镇(园区)之间的房源壁垒,实现存量安置房资源共享与异地安置,提升房源使用效率。四是推进长期闲置存量安置房市场化运营:依法依规通过出租、出售或抵押融资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
七、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与部门协同,充分发挥《规范》的指导作用,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征收实施单位在政策执行中不偏不倚、不走样,推动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范》的内容与精神,增进全社会对征收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强化政策培训、宣传解读、咨询服务及业务指导,借助县政府网站公开政策解读、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当涂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法规政策股 唐海
咨询电话:0555-679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