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001170000/202604-00001 | 信息分类: | 重大决策程序履行/房屋征收 |
| 发布机构: | 当涂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当涂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规范》制定情况 | |
| 关 键 词: | 土地 征收 房屋 | ||
| 索 引 号: | 0000001170000/202604-00001 |
| 信息分类: | 重大决策程序履行/房屋征收 |
| 发布机构: | 当涂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当涂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规范》制定情况 |
| 关 键 词: | 土地 征收 房屋 |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规范征收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我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起草阶段
为保障《规范》起草工作顺利开展,2025年9月至12月,县征管中心征迁、安置、法规三个业务股室先深入学习土地和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借鉴周边县区的先进工作经验,再结合我县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分别起草对应专业领域的内容,共同形成《规范(讨论稿)》。经单位内部多轮讨论修改后,最终形成《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阶段
2026年1月4日至2月3日,县征管中心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1月5日,发函向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园区)征求意见。1月19日,召集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园区)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通过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充分征集各方意见,随后结合法律顾问及各方面反馈的意见进行多轮修改。在此期间,县征管中心按简易程序对《规范》的发布实施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定其风险等级为低风险。1月29日,该《规范》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备表已报送县委政法委备案。
三、文件印发阶段
2026年3月9日,《规范》完成合法性审查。3月10日,经县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3月17日,《当涂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规范》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当政办秘〔2026〕5号),自2026年4月17日起正式施行。